一架客机在天空呼啸而过,那机身上“中国民航”几个字。这是北京飞往旧金山唯一的每周一次的班机。
望着它在旧金山上空盘旋,发出极大的轰鸣声,斯特津头脑中突然异想天开:应该通知蓝爱兰,让她和女儿来美国探望夏娜,一切费用由我承担。年龄不饶人啊!他的确需要一位中国式的女人安抚这颗衰老而又破碎的心,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刚要落地的中国民航飞机客舱里,的确坐着一位和夏娜有关的人,他就是夏娜的寡情的恋人——于雨。
在国内,作为一位市长,于雨的父亲还是神通广大的。
市长无需出面,却神不知鬼不觉地将于雨空降到美利坚合众国的土地上,于雨终于成为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留学生。
早晨,他躺在伯克利分校的留学生宿舍里翻阅报纸,突然发现一则消息,标题是《中国大陆芭蕾明星被劫持》,这让他大吃一惊。
这家早报详尽地报道了夏娜昨天华盛顿广场演出后自杀和被劫持的情况。看完报纸,他只觉得两眼冒金花。幸亏同宿舍的留学生给他倒了一杯水喝,才稳住了神。
夏南为什么自杀?
也许在美国,在中国,人们翻阅报纸或听广播后,几乎都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也许用官方语言解释只要一句话就行了:叛国者的可悲下场。
记得,在国内看了记者程华写的《中国芭蕾舞演员在美沦为裸体舞者》的报道后,不少同学都说:“罪有应得”,“自作自受”,但是也有人说:“不太可能,是宣传吧?”
为什么自杀?这个问题于雨才能做出恰如其分的解释。
记得一位精神病学专家说过:“人若在精神上崩溃了,那么肉体就失去存在的价值了。”
夏娜对于雨的绝情是憎恨的,她的自杀也许和他有关,这不仅是一对恋人简单的分手的事儿,更主要是在精神上断绝了她的最后一丝依恋之情的缘故。
于雨所以这样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他曾经爱过她,而且狂热地爱她。
当时,他的确把她视若舞神,作为爱神去崇拜,感到离开她简直没法活。现在看来,要爱一个人,分解开来看,是灵与肉两个方面,灵是无形的,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而肉是具体的、生动可见的。
是的,于雨喜欢她那优美的舞姿,喜欢她那白皙的肌肤,喜欢她那匀称的身形,喜欢她那周正秀美的五官,更喜欢相偎时她那柔软的手臂……难道这不是肉吗?一旦爱以肉作为相互吸引的媒介,那就很难说是纯真的爱。一旦她的行为阻碍了对方、影响了对方的前程,他不抛弃她也是不现实的。
于雨完全可以想象她在接到他那封绝情书时的悲愤心境。她一定会这样认定的:于雨是个玩弄感情的骗子。于雨是个极端个人主义者。于雨是个地道的流氓……
也许就因为这个她自杀了?
从伯克利到旧金山,说远不算远,说近也不算近。打出租车花掉了他囊中几十元多美金,这倒无所谓。
他在华盛顿广场踟蹰地晃着,那没有节奏的步履引来不少好奇的目光。他思忖着,哪儿是夏南跳《吉赛尔》的地方?哪儿是她自杀的地方?
他寻找着血迹,是的,一定会留下血迹的。
天渐渐地暗了下来,夜幕下的华盛顿广场有一种迷人的诱惑力。
他仿佛看到满地流淌着殷红的血,是夏南的血?
不,不是!据历史教科书说:是一百多年来闯入旧金山淘金的华人劳工的血……
五颜六色带有裸体美女的性感广告,一闪一闪、令人眼花缭乱的霓虹灯;或狂喊、或抽泣、或流行歌曲肉麻的低廻;站在路边,叉着裸露的腿,涂得色彩斑斓的女人……这一切让他有些昏昏然。
于雨猜度着,夏南所在的那个迪克游乐场会是什么样?她不上街拉客?她不陪睡?她不……不!不可能!这个人欲横流的地方她怎么会不?
“她会被劫持到哪儿呢?”于雨思忖着。
一对男女迎面向我走来。
那男的个子很高,年龄有五十岁左右,左手搂着年轻女人的肩头,将身子躬成个虾米状,头搭在女人的右肩上,脸紧紧地贴在女人的面颊上。
那女人仰着脸,那是一张十分年轻的脸,看样子顶多二十岁,她将嘴唇卷成个牵牛花状,闭着眼睛等待着那男人的吻。
突然,那女人“咯咯”地笑了。
那笑声令于雨吃惊。他正要去寻找那双熟悉的眼睛,他们却从他身边错过去了。望着他们的背影,我伫立着,不禁陷入沉思之中……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他毕竟终于来到了美国西部名城旧金山。
事情往往是这样,要爱一个人,要干一件事,要去一个地方,都会在心底产生对那个人、那件事、那个地方的美好感情;
那个人如花似玉、姣美可爱,那件事完美无缺、花好月圆,那个地方山青水秀、人和地利……
可是,想象不等于现实,经过实践,一切原本就不是想象的那个样子啊!所以,他在艺术上赞美提倡更多创造那种朦胧的艺术美,这种朦胧美能在人们心理上留下一种似有非有,似无非无的美好回忆。
我们周围的生活中美的事物太少了,创造这种美总比展览那种生活垃圾要好得多。
波音七四七飞机径直往东飞,越过浩瀚的太平洋,到达了加利福尼亚南部上空。想不到机窗下面是一个大沙漠地带,一眼望不到边,于雨不禁对自己了解美国的程度感到吃惊。
“百闻不如一见,就是这个道理啊!”
坐在于雨邻座的曼莉华小姐看他吃惊的样子,说;“这就是著名的加州大沙漠。”
曼莉华小姐大约有二十多岁,据她自己说,她是在旧金山唐人街开酒店的,但是看她的样子却一点也不像老板。在香港起飞时,她看于雨对旅行有种好奇心,就主动把靠舷窗的座位让给了他。
她肌肤很白净,身段也美,长长的披肩发又黑又亮,那身枣红色的连衣裙使她格外迷人。
不知为什么,看到她,使于雨想起了在科尔沁草原上插队时那匹和他朝夕相伴的枣红马。
那匹小马很年轻,浑身上下一根杂毛也没有,那长长的鬃,亮亮的毛,像披了缎子一样。
每天早晚,他都要搂着它的长脖颈,抚摸它那长鬃,这时它往往高兴地晃晃头,发出欢快的嘶叫。
当然,曼莉华小姐要比那匹小马更可爱,因为她是年轻美貌的女性,特别是那双不大、但是会说话的眼睛,似乎能窥视到你的心灵深处,使你在她面前无密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