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步党和国民党一直处于对立状态,两个党在国会里历来是,只要是对方赞同的事,另一方肯定反对。反之,一方反对之事,另一方则肯定投赞成票。也就是常说的,是为了赞成而赞成,为了反对而反对。
这一次国民党遭到灭顶之灾,进步党没有落井下石。而是,兔死狐悲,表现得很寒心。
梁启超虽向袁当面要求没有结果,他乃作第二步努力。就是在国务院秘密会议上讨论这个问题时,表示激烈的反对。
他认为袁的解散国民党命令未经国务会议通过, 主张内阁全体辞职,以表示对袁的抗议。
对他的这个提议,大家都默不作声,面面相觑。 坐在主席位子上的熊希龄也是面部毫无表情,不置可否。
看到大家的样子,梁启超心里已经明白了大概,他看了看大家,摇了摇头。
有人以为梁启超会个人请辞,但是没有。
梁启超没再说话,他的这个提议只好不了了之。
进步党的另一个领袖,众议院议长汤化龙对解散国民党也表示极大的愤慨,尤其对于取消国民党籍的国会议员,认为更是罪大恶极。
他表示:议员资格应由国会本身来解决。总统出动军警来干涉是不合法的,如果政.府认为某些议员有附乱嫌疑,则应提出确实证据,请国会依法处理。
因此,他对议院秘书处下达指示,以后议会开会的通知书, 仍照以前一样投送,不管他是任何党派的议员。
同时,他还跑到总统府向袁直接交涉, 要求发还“未附乱”议员的证书和徽章,以免国会流会。
在总统选举前,袁世凯每见到汤议长都是格外尊敬,所谓言听计从。这一次袁总统变了个人,见到众议院议长汤化龙,只是冷冷地向他瞟了一眼,一句话也不说,汤化龙只落得个下不了台。
进步党拿出了浑身解数,请名义上是进步党领袖的黎元洪出面与袁交涉,希求挽救这个破裂的局势。黎元洪没让大家失望,为挽救国会积极奔走、呼吁。但是,袁世凯根本不给副总统面子,虽然没说什么难听的,就是不理不睬。
进步党有的议员,开始对袁世凯解散国民党幸灾乐祸。,以为解散了国民党,他们在二会就一党独大了。
当二会都不能形成后,才看到问题的严重。有人或许已经看出,袁世凯搞垮国民党是一箭双雕,除了搞垮他的政敌国民党,同时也是为了搞垮国会。
无论从哪个角度,国会中剩余人员,达成了共识,——抢救国会。
他们考虑了两个补救措施,其一,设法恢复部分被追缴的证书和徽章的议员资格。如果第一步行不通,他们就来第二步,从候补当选人中增补,已补足法定人数。
十一月七日,剩余议员开会,议定由参总两院议长王家襄、汤化龙出面见袁世凯。商谈维持国会问题。要求对收缴议员证和徽章的议员进行甄别。
确实属于以下三种情况之一者,恢复议员资格。其一是湖口之役前已经脱离国民党者,其二是确有证据证明反对江西起义者,其三是已经加入其他党派者。
这三条意见合情合理合法,当天,王家襄、汤化龙去面见袁世凯。同去的还有梁启超、张謇等。
王家襄谈了恢复部分议员资格的三点意见。
汤化龙则痛切的对袁世凯说:“议员罪应黜否在法,总统得黜议员否,事须别论,要不能借口仆国会,无国会非立宪也。今宪法尚未成,则国会竟寐罢,公将何以处民国?”
梁启超和张謇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提请袁世凯应支持国会工作,尽快恢复国会的正常运转。
袁世凯就是想要国会无法运转,当然不能答应国会方提出的要求。但是,这些人提出的意见也无可辩驳,思考了半天,说这些具体事还是由国务院去查证。
几个人再去找熊希龄时,熊希龄几次都不在。好不容易找到了熊希龄,熊希龄却一改往日彬彬有礼,谦虚谨慎的作派,变得不可理喻,说这么复杂的时情谁能搞清楚。
几个人说,这些问题有什么复杂的,不是很容易搞清楚吗?
熊希龄则一口咬定,就是搞不清楚,最后干脆什么道理也不讲,对几个人下逐客令。
气得王家襄说,他们要对国.务.总.理启动罢免程序。
熊希龄出言相讥,说你们两院能开成会吗?把王家襄顶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几个人过去本来和熊希龄私人感情不错,这一下子结下了仇。
几个人气急败坏的离去后,熊希龄脸色阴沉,心情沉重。他站在窗前目送几个人离去,看着他们激动的样子,不停的对自己办公室指指点点,肯定没说自己的好话。熊希龄嘟囔了几句,没人听到他在说什么,只是能看到他两眼含泪,看样子比王家襄几个人还难过。
但是,他现在已经没有别的选择,只能给袁世凯当听话的羔羊。
王家襄和汤化龙按着大家在一起商量的步骤,见第一步走不通,就走第二步,从候补议员中增补。这也符合袁世凯十一月四日,袁世凯解散国民党的命令精神。
增补得各地来做,国会这边刚通知下去,袁世凯马上授意内务部,电告各地。增补议员事关重大,各地不能擅自行动,要听从中.央政.府的统筹安排。
眼看二步都走不通,王家襄和汤化龙只好通告在京议员,由于两会达不到法定人数,无法开议,从十四日起暂停发放议事日程。议员们不甘心让袁世凯搞垮国会,奋起抗争。
十七日,众议员议员一百九十余人向政.府提出:《质问追缴国民党议员证书徽章影响及于国会书》
“质问书”全文如下:“民国不能一日无国会,国会议员不能由政.府取消,此世界共和国之通义,立宪政治之大经也。
“近阅报载,大总统十一月四日命令解散国民党,并追缴隶籍该党国会议员 证书徽章;夫该党本部与南方乱党勾结,政.府依法律委任,以行政命令解散不法之结社, 凡我国民,无不认为正当,独是国民党与隶籍国民党之议员,在法律本属两事,其处分 自不能从同。
“假令议员而与乱党通谋,确有证据,勿论隶何党籍,均得按法惩治,否则 确与乱事无涉,即隶国民党籍,亦不能牵连取消。盖党自党而议员自议员,二者性质不侔,即不能并为一谈。
“查议院法第八条,议员于开会后发现不合资格之疑义时,各院议 员得陈请本院审查,由院议决,选举十三人组织特别委员会审查之。据此,议员资格之疑议,其审查权属之两院,院法规定,彰彰可证。今政.府以隶籍国民党之议员早不以法律上合格之议员,自居为理由,岂非以政.府而审查议员资格,侵害国会法定之权限乎? 至于追缴证书徽章,直以命令取消议员资格,细按《约法》,大总统无此特权,不识政.府毅然出此,根据何种法律?此不能不怀疑者一也。
“十一月四日命令之结果,国民党议 员被取消者三百余人,次日又追加百余人,遂过议员总额之半,两院均不能开会。
“查议 员中有早已脱该党党籍,改入他党,或素称稳健,曾通电反对赣乱者,亦一同取消。政 府确为惩治内乱嫌疑耶?则应检查证据,分别提交法院审判,不得以概括办法,良莠不分,致令国会人数不足,使不蒙解散之名,而受解散之实也!
“近复报纸纷传政.府将组织行政委员会修改国会组织法,改组国会。此种传说是否属实,姑不具论,究竟政.府方针, 对于民国是否有国会之必要?对于国会是否以法律为正当之解决?此不能不怀疑者二也。 议员等对于国民党,素深恶绝,当南方无事,政.府敷衍伟人之时,于彼破坏主张,无不严厉攻击。
“及湖口乱起,天下震动,亦曾连名通电,声罪致讨。今政.府去害群扶正气为前提,实与议员等素志符合,唯去之之方,是否适法?扶之之道,是否诚心?群怀疑虑, 势难缄默。兹依议院法第四十条质问,应请政.府于三日内明白答复。民国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参议院议员纠集六十余人,也提出质问书。内容大体与众议院议员的质问书相同,特别强调了:“此事于民国国体政体有重大关系”,“政.府如以为民国犹应有国会也,其速取消前令,彼此相见以法律。否则,以为国会掣政.府,防大政方针之实行,则政体如何,无关存亡,尽可任意所为。乃计不出此,既以非法使议会永无开会之日,而又畏首畏尾,不欲居破坏国会之名,究竟奚所取义?是何居心?”
态度极其强硬。
众议院和参议院议员的“质问”,不但三日内无消息,简直如石沉大海。经多次催促和多方周旋,到过了近二十天的十二月二十三日,国务院才做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