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六节 我的曾祖母
    第六节我的曾祖母

    按照蓟县人的习俗,称呼祖父为“爷爷”,称祖母为“奶奶”,称呼曾祖父为“老太爷”,称曾祖母为“老太太”(有的地区称曾祖母为“老奶奶”,也有的地区称曾祖母为“太奶奶”或“祖奶奶”)。我的曾祖母孟贾氏,1882年出生于蓟县别山镇小屯的农民家里,20岁左右嫁到我们孟家。那时还是满清王朝慈禧太后掌政的时代,据她讲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去东陵上坟路过蓟县城里时,她曾经到西大街去跪迎“皇差”的车驾,可惜只见到金車御辇,没看到太后和皇帝的面容。南王家舍粥赈济灾民时,她也去打过粥,亲眼目睹了林家胡同内每天早晨抬出去十几具冻饿而死的灾民尸体的惨状(请看本文第二章《老城轶事》中关于南王家舍粥的故事)。她经历了蓟县城里从大清王朝垮台到新中国建立这四五十年的政治变化,但是从经济生活上却没有多大改变,到1955年合作化前夕她老人家病故时,一直过着“住草房”“吃粗粮”的小农家庭的贫苦日子。

    曾祖母嫁给我曾祖父孟昭信后,1909年生长子孟宪成,1914年生次子孟宪增,1917年生大女儿孟宪晨,1920年生三子孟宪奎,1925年生小女儿孟宪春。1929年孟宪成自杀身亡,1937年七七事变后,在北京读书的孟宪奎投笔从戎,参加宋哲元部队南下抗日,后来断绝音信(现在估计已经阵亡殉国)。但在1939年河北、山东一带发大水时,家里还是为孟宪奎收养了一个山东逃荒灾民的十多岁的女儿当童养媳。幸亏孟昭信能够挣钱养家,可以维持孟宪成、孟宪增两房儿孙十多口人一起生活。后来,孟宪奎随队伍转到重庆时,托人给家中带来一封信,告诉家里自己随部队转战到湖南时已经结婚,妻子是南方人。还寄来身穿军官服,头戴大檐帽的单人半身照片(我小时候在曾祖母屋里见过),可能还有夫妻合影(合影我没见到)。这样孟昭信夫妇就把孟宪奎的未婚妻当做女儿来养着。1942年我曾祖父孟昭信病故后,家产按三股均分,我曾祖母贾氏和养女(原来孟宪奎的未婚妻)分得其中一份,养女成年后就嫁给他人了。

    本来我曾祖母抱着希望,以为孟宪奎能在抗战胜利后回家继承家产。日本投降后,孟宪奎还无音讯,我曾祖母就自己守着孟宪奎那份家产一个人单过。城外的土地和人家种分收,虽然只分得一半的粮食,但是她一个人的土地与大儿媳屋的五口人(我奶奶、父亲、母亲、二叔、姑姑)和二儿子屋的四口人(孟宪增夫妻和两个儿子)的土地是同样多的,所以粮食还是自给有余的。后院菜园子里打水浇菜类的力气活,及需要从外面甜水井挑来饮用水(自家菜园的井水是苦水,只能浇菜和洗涤用)的任务,要二儿子孟宪增和长孙——我父亲孟庆云来干。后来孟庆云脱产工作了,就由我母亲和婶婶负责给曾祖母干活,总的看还是我母亲干得多。因为我二婶除了有个与我同龄的儿子外,1952年生大女儿,1954年又生二女儿,一个人带三个孩子没有多少空闲。1952年我祖母过世后,我母亲与我二婶分家另过,我们娘俩搬到孟家西院,与我曾祖母住对面厢房,有事时曾祖母就在屋里一喊,我母亲就过去帮忙,非常方便。所以后来这几年,一些小活主要是我母亲做的。而每隔二三年就需要“苫房”(往房订上铺盖一层新草)这类的大工程,则是由曾祖母的大女婿——西河套的张秀峰来操持的。

    因为曾祖母病故时,我和堂弟孟凡荣都上学了,已经八虚岁了,所以对曾祖母的印象要比对我奶奶的印象深了许多。我记事时曾祖母就七十来岁了,但那时七十岁左右的农村妇女的面容和现在八十多岁的人还要苍老。我印象中的曾祖母就如同现在八十多岁的老人,她自己单独住在我们孟家西院邻当街的那层东厢房里。这是一层三间的倒插茅的茅草房,最北面一间是门道,屋子里没有订棚,可以直接看到房檩上的秫秸把子。临街的一面是后檐墙,中间是两扇木板门,邻院的一面前檐檩下是敞开的。在门道里靠北面房山墙的地方,停放着事先为曾祖母预备的一口黑漆的棺材,木料很厚。棺材盖与棺材斗首尾颠倒放着,以表示尚未使用的意思。不过在我们小孩子看来,这空棺材也很瘆人的。与门口相对的里面是一道影壁墙,影壁墙的北面是东西走向的小院墙,院墙外是孟家大菜园子。沿影壁墙的南面和后面是院子,院子里还有三间西厢房。1952年我奶奶病逝后,我母亲与我二叔二婶分家单过,我们娘俩就住在这三间西厢房里。

    东厢房的南面两间是曾祖母的厨房和卧室,中间那个屋是堂屋,进门的南面是锅台,与里屋(卧室)的火炕相通。堂屋里还有水缸、碗架子(用砖和木板搭建的碗橱,外面抹上青灰)和盛粮食的缸罐等物。锅台里面(东侧)是通里屋的门口,有个单扇门。里屋摆放着一对大衣柜(老式的),一个柜橱子。曾祖母一个人住在东厢房,炕上也有一个小痰罐。因为她也有咳嗽喘的毛病,不能干力气活。她自己做饭吃,但是挑水是由儿孙们负责的。她还养了几只老母鸡,除了过节、来客吃几个鸡蛋外,也卖一些换点零钱花。不过她很少出门,连到街上买些油盐酱醋或者到采购股卖鸡蛋的小事,也要晚辈们替她跑腿。

    常来看曾祖母的亲戚只有两家,一个是五六十岁的老太婆,我称为舅奶奶,她是我奶奶(祖母)的表嫂,我奶奶的姥姥家是城东北边土楼村的,这个老太婆是我奶奶的舅舅的儿媳妇。我奶奶病故以后,这老太太还经常来看望我的曾祖母,但是很少在曾祖母家吃饭。另一个常来看曾祖母的就是她的大女儿——嫁到城南西河套(原翠屏山乡)村的孟宪晨(1906——2006),每次都是带着孩子来。我称他们为姑奶奶和表叔。他们来时多半要吃饭,有时我姑奶奶和孩子还在这住几天,表叔和我们一起玩。

    小时候我和堂弟孟凡荣经常到曾祖母的屋里去玩,见她经常吃的水果就是枣和梨,我家园子里有一棵大枣树,老太太吃的枣是自家的,院里还有一棵柿子树,吃的柿子也是自家的。梨是亲戚们给买的,酸梨多甜梨少。我们到曾祖母屋里玩时,给我们甜梨还爱吃,给酸梨吃时,开始咬两口,酸的要命,就扔那不吃了。后来再给也不敢吃,怕“倒牙”(牙神经麻木)。那年代老百姓家很少吃香蕉橘子的,平时吃糕点的也很少。只是过年过中秋节时,曾祖母才有糕点和月饼,有时也给我们吃,所以我们俩经常去曾祖母的屋里玩。那时曾祖母常在屋炕上坐着,听到外面母鸡下蛋后的叫声,就让我们去看看是谁家的鸡下蛋了,如果是她养的鸡在叫唤,就让我们去给她捡刚下出来的鸡蛋,因为在窝里放时间长了鸡蛋容易被蛇吞吃或者被老鼠嗑坏吃掉。除去捡鸡蛋还让我们给她从外面往屋里抱柴禾,我俩抱不利落,啦落一道,让我们再去捡回来。

    小孩子愿意模仿大人的动作,我们小哥俩有时去给曾祖母帮倒忙,她烧火做饭时,我们说替她烧火,她说不用我们(因为小孩子烧不好),我们就和她抢夺烧火棍(捅拨灶内生柴的木棍)。她就用一边骂一边假装要打我们的方法,往外轰(驱赶)我们,我们俩一边往外跑一边哈哈笑还说“打不着、打不着。”有时曾祖母嫌我俩淘气,插上堂屋门,不让我们进屋,我们就用脚踢门,用小砖头砸门,她就出来开门,装作要打我们的样子吓唬我们,还“小兔崽子”“小王八羔子”的骂我们,我们哥俩也不生气,反倒哈哈笑,因为她并没有真的打过我们。曾祖母虽然嘴里骂我俩,可脸上还是蛮高兴的,因为我俩和她老人家逗闹,也解除了她的寂寞。可能是因为我们的祖母病逝早,我们小哥俩从曾祖母身上找到了祖孙间嬉笑玩逗的情趣和欢乐。

    到1955年农业合作化,大家的土地都入社了,也就在这年下半年,74虚岁的曾祖母病故了。在她老人家病危时,主要有土楼的舅奶奶和我母亲照看,舅奶奶陪她一起住的。因为我二婶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她自己也很累,没多少时间照看病危的曾祖母。由于曾祖母生前只能勉强度日,只预备下一口棺材,没有现金积蓄,需要儿孙凑钱办丧事。当时我母亲和我二叔这两家也都没有存款,拿不出钱来,我二爷孟宪增在村里务农,手中也没钱。幸亏我三叔孟庆余(孟宪增的长子)在通县陆河中学建筑工地当小工,手中有点钱。就由他拿出三十块钱来办丧事,并商定用我曾祖母屋里的家具(一对立柜)给他作为补偿。当时我听说根据长子长孙打幡的习俗,一开始提议还是由我来替父亲打幡,但是我二爷不同意,他坚持要打幡,大家只好同意了。所以,为曾祖母送葬时是我二爷孟宪增打的招魂幡。

    那年代。办丧事也简单,因棺木早已备好,只再买些白布做孝衣孝帽子,买些纸人纸车马等丧葬用品,买些酒肉就可以了。粮食不用买,做饭自家人做,所以30块钱就把丧事办了

    出殡那天早晨我和堂弟与大人们一起跪在棺材前面,给老人磕头行礼。送葬队伍走后,我和堂弟脱下孝衣摘下孝帽,背着书包去上学,走到半路发现缝在鞋上的白孝布(按习俗孝鞋要穿较长的时间),我俩怕同学讥笑,就撕下来仍半路上了。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有点对不住她老人家。

    曾祖母的屋里家具,因抵偿“发送费”(丧事俗称发送)给了我三叔孟庆余,有些衣物也被大家“留念想”(分遗物)了。我记得曾祖母的一个茶壶,几个茶碗分给我家了。三间东厢房给了我二爷孟宪增,因为他两个儿子均已到结婚年龄,他家的三间一明两暗的草房,正好给两个儿子每人一间半娶媳妇用,他自己没屋子住。虽然1942年分家时,曾祖母住的三间房分给了孟宪奎,但这时也可确认孟宪奎不在世了,而且日本投降后,我父亲把东院的孟家老宅子(被日本队部征用)要回来,归我家住了,等于孟宪成这门有了六间房,孟宪增才三间房。大概为了找平,所以我曾祖母的三间草房都给了我二爷孟宪增。孟宪增只管住房不管苫房(倒插毛的草房每年需要苫盖一层新稻草),住了二年这层房就被雨水浇坍了,孟宪增就把它拆了,用一间房的檩在以前东厢房门道的位置,坐北朝南盖了一间白灰封订的正房(房订略有坡度,以便往下流水),孟家西院的大门口也改在南面去了,变成了普通的院墙上的小门楼。

    我曾祖母与我曾祖父合葬的坟地,在城西北面的大坨子,农业合作化以后,这块地划归西北隅村了。1958年春季县里在城西北侧修建三八水库,这块地被划在水库里边,当时政府通知迁坟,听村干部说一个坟头给几块钱(不是三元就是八元,我记不准了)补偿费,听我母亲说迁坟要做一个新的小“骨殖匣子”,还要在坟头上搭席棚遮住天日,在阴地里把棺材里的尸骨捡到匣子里。这个过程俗称“起篡”,起篡时死者的儿孙们也要跪拜烧纸等仪式,既麻烦又费钱。国家给的几块钱补偿费只够买骨殖匣子的,不够举行迁坟移葬活动的开支。因为当时的政治气候是批判封建迷信活动,不支持老百姓搞旧的迁坟仪式的。在这种政治背景下,大家对迁坟活动也不重视,加上自家土地已经入社,新坟迁到哪里也需经村干部批准,也比较麻烦。我二爷孟宪增是不信鬼神的,他一直说“人死如灯灭”,他也无力操办为我曾祖母老两口迁坟的事,我母亲和我二叔二婶,都是隔軰人了,自然更不愿操办,于是迁坟补偿费也无人去领,迁坟活动也无人操办,我曾祖父和曾祖母的棺木和骨殖也不知被修水库的民工扔到哪里去了,据说无主坟头都被不留坟头就地掩埋了。这样,我的曾祖父和曾祖母的坟地就没有了,留下的只是儿孙们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