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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童年(1)
    乐黛云

    父亲是二十年代北京大学英文系的旁听生。他曾接受过胡适的面试,胡适嫌他口语不好,他一气之下,就在北大西斋附近租了一间公寓,当了三年自由学生。他告诉我当年他只听陈西滢和温源宁的课,虽然对面鲁迅的讲堂人山人海,他也从不过问。

    他不缺钱,祖父是贵阳山城颇有名气的富绅兼文化人,写得一手好字,收了好些学生。据说他痛恨自己的先人曾是贩卖鸦片发家的巨贾,立志改换门庭,将四个儿子送到北京,一个是清华大学首批留美学生,学化学;一个送到德国,学地质;还有一个学医;只有父亲学文而又颇有游手好闲之嫌。但父亲并不是一个纨绔之人。记得1976年他和我曾到天安门左侧文化宫,去向周恩来总理遗体告别,他一再和我谈起’1924年,他到天安门右侧中山公园悼念孙中山,并步行送孙总理遗体上碧云寺的情景。他对两位总理都深怀敬意,曾对相隔50余年的东侧,西侧两次悼念,不胜唏嘘。但他却始终讨厌政治,只喜欢读济慈、渥兹华斯的诗。

    1927年,他“学成”还乡,同学中有人劝他去南京,有人劝他去武汉,他都不听,一心要回家乡,建立小家庭,享人间温暖,尽山林之乐。据他说,途经九江,曾遇一位革命党人,好意劝他参加革命,不想他游庐山归来,这位革命党人的头颅已经挂在城头。这更坚定了他“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南北与西东”的决心。

    回到贵阳,我父亲很风光了一阵。他穿洋装,教洋文,手提文明棍;拉提琴,办舞会,还在报上骂军阀,都是开风气之先。他又喜欢和教堂的神父、牧师交往,换换邮票,看看杂志之类。文化大革命中间,他为此吃了很大苦头,说他是什么英国特务的高级联络员等等,经过多次“触及灵魂的批斗”,后来也就不了了之。父亲当年回乡最得意之事就是娶了比他年轻十多岁的我母亲,当年女子师范艺术系的校花,从此筑成了他多少年来朝夕梦想的温馨小家。

    我就是在这样一个家庭中长大。父母都是新派人,又有钱无处花,所以四岁就送我进天主堂,跟一位意大利修女学钢琴。一星期三次,我每次都被天主堂那只大黑狗吓得魂飞魄散,对钢琴则毫无感觉。我在这个名叫善道小学的教会学校念到三年级,留下了天主堂圣诞节,复活节的辉煌记忆。最有意思的是每个礼拜的望弥撒,我还能清楚记得那每次必念的经。当时这些经对我来说,只是一串音符,现在想来,大概是如此:“申尔福,马丽亚,满被圣宠者,主与尔贤焉。女中尔为赞美,尔胎子耶稣,并为赞美。天主圣母马丽亚,为我等罪人,敬谢天主及我等死后人。亚孟。”这一段经,当时学校上下人人会念。最近读关于第一批耶稣会士利玛窦的书,才恍然大悟,原来,利玛窦为了迎合中国文化讲求仁义,崇拜祖先,尊重母亲的特点,尽量宣传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残酷形象,而多宣传圣母,以至乡民认为主宰天主教的是一位女性;而且在敬谢天主之后,还要敬谢“死后人”之类,大概都是外来文化首先迁就本土文化(崇拜祖先)的痕迹。

    对天主堂的其他记忆就只还有一次为一名德高望重的老神父送葬。那次,我走在最前面,手捧一大把非常美丽的鲜花。另外,就是许许多多漂亮的十字架和念珠,和每回圣诞节必得的一只透明玻璃小靴子。里面装满了五颜六色的糖果,有时还会有一个小小的刻着圣母像的精致的圣牌。

    芦沟桥事变那年,我刚六岁。贵阳这座山城陡然热闹起来,市街摆满了地摊,出售逃难来的“下江人”的各式衣服杂物;油炸豆腐,江苏香干,糖炒栗子,五香牛肉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一到傍晚,人群熙熙攘攘,电石灯跳动着小小的蓝火苗,发出难闻的臭味。我却欢喜和母亲一起在闹市中穿行,一边吃个不停。可惜好景不长,大约是1939年末,下达了学校疏散的命令。父亲所在的贵阳一中奉命迁到离市区40余里的农村——乌当。先是在一个大庙里上课,后来又修建了一些简陋的草房;教员则挤在租来的民房里。父亲仍不改他的“浪漫”,别出心裁地租了一座农民储粮的仓库,独门独户,背靠小山,面向一片开阔的打谷场。

    我们一家四口(还有两岁的弟弟)就在这个谷仓里住了三年,尽管外面兵荒马乱,我们还可以沉浸在父亲所极力营造的一片温情之中。例如我们常常去那座小山顶上野餐,欣赏夕阳。这种时候,我和弟弟在草地上打滚,摘野花,有时也摘一种野生的红荚黑豆和大把的蒲草,母亲会将它们编成一把条帚扫床。母亲还教我们用棕榈叶和青藤编织小篮儿,装上黄色的蒲公英花和蓝色的铃铛花,非常美丽。这时候,父亲常常独自引吭高歌,他最爱唱的就是那首英文歌“蓝色的天堂”:——“justmaryandme,andbabymdkethree,thatismyblueheaven!”有时我们也一起唱“家,家,甜蜜的家!虽然没有好花园,冬兰秋桂常飘香,虽然没有大厅堂,冬天温暖夏天凉……”父亲有时还唱一些古古怪怪的曲子,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其中一首歌词是这样:“我们永远相爱,天老地荒也不分开,我们坚固的情爱,海枯石烂也不毁坏;你看那草儿青青,你看那月儿明明,那便是我们俩纯洁的,真的爱情。”我至今不知此是中国歌还是西洋歌,是流行歌还是他自己编的创作歌曲。

    中学教师的薪水不多,但我们有城里房子的租金补贴,乡下生活过得不错,常常可以吃到新鲜蔬菜和鲜猪肉。每逢到三里外的小镇去买菜赶集,就是我最喜欢的节日。琳琅满目的挂在苗族和种家族项链上的小铃铛,小饰物,鲜艳夺目的苗族花边和绣品,还有那些十分漂亮的,刻着古怪图案,又宽又薄的苗族银戒指更总是令人生出许多离奇的梦幻。唯一令人遗憾的,是没有好点心可吃。母亲于是用洋油桶作了一个简易烤箱,按书上的配方做蛋糕和饼干。开始时,蛋糕发绿,饼干一股涩味,后来一切正常,由于加了更多的作料,比城里点心店买的还要好吃。父母常以《浮生六记》的作者和女主人公一一芸自况,《闲情记趣》一章也就成了我的启蒙读物。那时候,生活真好像就是一首美丽恬静的牧歌。然而,经过多年之后,回想起来,倒也不尽然。

    我们住家附近没有小学,父母就自己教我念书。父亲教英语、算术,母亲教语文和写字。母亲嫌当时的小学课本过于枯燥无味,就挑了一些浅显的文言文和好懂的散曲教我阅读和背诵。我现在还能背全篇归有光的《祭妹文》和一篇至今未能找到出处的短文。这篇短文按我的记忆大致如下:“闻门外有卖花声,呼之入视之则一女子,年可十六七,因询其家状,女日:吾父夙经商,不幸,病目失明。余因自念,在家坐食,徒为亲累,殊非计之得,遂请于父母,以卖花为业,于此获微利,借谋自立之道焉。已而顾日影日:‘日将终,吾将趋归,为吾父作饭’。”后来,我曾遍寻各种典籍,却始终找不到这篇短文的出处。我有点怀疑这是不是母亲自己编的。母亲十岁丧母,外祖父是贵州大法官,三个女儿中,最爱我母亲。他为了照顾孩子,娶了一房继室。谁知孩子们的生活由此更为难过,外祖父不久即抑郁而死,那时母亲仅十五岁。母亲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她一方面支持比她大三岁的姐姐到北京求学,另一方面,带着比她小五岁的妹妹在别人的欺凌中苦苦挣扎。据我后来的观察,她与父亲的结合多少有一些“不得不如此”的苦衷。她内心深处总以靠父亲生活而不能自立为耻。对于父亲的种种“罗曼蒂克”,她也不过勉强“紧跟”而已。从我很小的时候起,她总时时刻刻教我自立自强,并让我懂得依靠别人是非常痛苦的事。母亲很少教我背诗,却教我许多易懂的散曲,内容则多半是悲叹人生短暂,世事无常。那首“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归。晓来谁染霜林醉,尽是离人泪”,母亲最喜欢,还亲自谱成曲,教我唱。我至今会背的,还有“晓来青镜添白雪,上床和鞋履相别。人生有限杯,几个登高节!嘱咐咱顽童记者,便北海探吾来,道东篱醉了也”等等。从后来的许多事实看来,这些选择都体现出母亲内心深处的一些隐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