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是中国的第五大发明,它塑造了中国文明的一个重要特征——政教一体化,其中文化与政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而政治,最终也是一种文化秩序。
明万历年间,一个叫利玛窦的传教士在澳门登陆后惊讶地发现,这个古老而遥远的东方之国原来就是柏拉图的“理想国”。他告诉西方人的一重大事实是,“他们全国都是由知识阶层,也就是一般叫做哲学家的人来治理的”。他还煞有介事地告诉欧洲老乡,“而在中国最终实现这一原则的制度叫做科举制”。
柏拉图说过,他的理想国是哲人统治的国家,只有哲学家变成国王或国王变成哲学家时,人类才有太平盛世。
利玛窦作为洋教士,虽然不能全面准确地了解科举制度,却也的确看出了中国政治制度的特色与科举制度的优越性,比如说,知识政治、道德社会、公平竞争、阶层流动等。
利玛窦详细介绍了中国的科举与文官制度,称中国人崇尚道德哲学,国家主持的考试将给每一位有知识的人提供参政的机会。这是一种公平的竞争。
在他的眼里,中国的哲学学位有三级,秀才相当于学士,举人相当于硕士,而进士相当于博士。
同样,伏尔泰愤愤于巴黎沉闷的社会氛围,倾心崇拜孔夫子的国度,将其作为心目当中文明的圭臬,他的理由之一便是在这个以儒雅的书生而非愚鲁颟顸的神甫为国家治理者的国度里,实行着一套几近完美的选贤举能的人事制度:以道德和知识的律条为准绳,就可以选用富于理性的官员来操作庞大的帝国机器。
伏尔泰以戏剧式夸张的情怀憧憬着这种出离于野蛮的欧洲社会之上的文明,沉浸在欣然的天方夜谭式的东方想象之中……“与西方不同的是,在中国,你一旦在考试中获得高级学位,就有资格出任政府官员:‘一生都可确保高级公职。他们享有的地位相当于我们国家的公爵或侯爵的地位,但其头衔并不世袭传授。’一个靠公平竞争的哲学家治理的国家,要比那些靠骄奢淫逸的世袭贵族治理的国家优越得多。在西方只有柏拉图式理想的制度,在中国则成为制度化现实,皇帝身边的内阁成员都是饱读诗书的‘大学士’,六部的官员都拥有‘品行与学术的荣誉’,翰林院‘由经过考试选拔的哲学博士组成。这个部门的成员并不参预朝政,但职位比别的官员更为尊严’。”
事实上,科举制度并没有实现“理想国”,但却实践了世界最合理的政教制度。科举千年,以人文立天下,朝廷立国,文人立命,社会长治久安,个人功名利禄,尽系于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科举是帝制中国社会结构的中枢。就社会政治而言,自上而下,面向整个社会的科举,为皇权统治下的官僚体系提供人才,保证了官僚体系的正常运转,巩固了封建皇权;自下而上,科举又是一个制度化的流动晋升的渠道,社会基层的优秀分子,由此可以进入社会精英统治阶层,参与管理国家的政治活动。
社会晋升机制,是社会结构的核心。科举构成帝制中国的内在结构性动力,它沟通了官民阶层,数世自身者,一登龙虎榜,就可能出将入相,而官宦子弟,不解经书,无缘科场,则可能沦为平民。所谓“好学者则庶民之子为公卿,不好学者则公卿之子为庶民”。一方面青云有路,一方面富贵无肯,这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古代社会内部的人才流动,也尽可能地在制度上实现了人人机会的平等。
1569年,葡萄牙传教士克路士在《中国志》一书中率先向西方介绍了中国的科举制,以后的三个世纪间,西方文献大量介绍中国的科举制,斤实地考察,直到19世纪,英美效仿中国科举制率先建立了独.识于政党政治之外官员“考选制”。
科举制实行竞争考试、择优录取,政权向平民开放,标榜公,才是举。比起贵族等级制或君主赐官制等选官制度来,科举取七尤疑优越性,可以保证文官素质并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考试选才的公平客观可以排除人情关系对官员任用的困扰。
上个世纪,当我们准备“引进效率”,借鉴西方文官制度以建公务时,喜剧的是,许多从英美考察回来的学者专家才发现,原来听力竟然还是从中国的科举制学过去的。
科举不仅是中国社会政治制度的核心,甚至也是传统国文明的核心。它将政治与文化、社会结构与儒家意识形态统一调起来,使帝制家、绅社会与儒家文化,围绕科场中心流动,创造了一种世界独一二的科水文明。
科举作为一种制度,可以一诏废止,但作为一种心理,却难以朝一夕废除。一个世纪过去了,废除科举留在中国现代历史上最大的纠是政渝学术的问题。五四运动的双重主题:启蒙与救亡运动,凸显并激化了后科水时代政治与学术之问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