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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第一”如此获得(2)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2007中国房地产公司品牌价值“TOPlO”的平均品牌价值为26.20亿元,尽管仍很弱小,却比2006年的15.31亿元高出了70%,品牌价值表现出了持续增长和加速增长的特性。因此,该份报告也强调,行业领导品牌和全国品牌“TOPlO”都是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强势品牌,但行业领导品牌的平均品牌价值增长率为84.86%,比全国品牌“TOPlO”的平均品牌价值增长率高出近18个百分点,行业领导品牌遥遥领先,品牌价值开始出现分化现象。

    这似乎也预示了当下中国房地产行业正在进行的产业之变:风雨已来,洗牌已经开始!

    而王石和万科,似乎已泰然处之!“万科”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如果说一系列品牌之名,是公众对王石和万科品牌意识的高度回报,那么,维护和珍视公众们给予自己的品牌荣誉,不仅体现了一种责任,更是王石品牌战略的深层次显现。

    其实,在中国房地产行业内,王石和万科团队除了在品牌塑造上得到了公众的一致认同外,在自有品牌的维护和完善方面,他们同样被认为是中国地产业的领先者。

    据业内知情者说,万科成立至今已经二十余年,与企业经营不断发展和变化所不同的是,王石和他的班子对于品牌的不断探索和执著的追求,却从未停止过。这其中,自然包括了对万科品牌保护的努力。

    即使在房地产市场最为火爆的阶段,王石也时常提醒自己的团队,房地产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虽然经历了十几年的蓬勃发展,并具有了相当的规模,但是地产界企业的规范诚信经营却还远未达到市场经济的要求,鱼目混珠者有之,追求短期利益者更是不乏其人,总体上影响了社会对房地产企业的整体评价。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说,中国房地产行业内,即使开发商没有什么知名度,其开发的项目也可以卖得很好。正因为如此,房地产公司中立足做品牌的公司本就不多,再加上做品牌的公司中被侵权的情况又千差万别,所以房地产公司申请商标保护的情况差异更大。而就整个中国地产业而言,王石及其所领导的万科显然不同于其他房地产企业了。

    早在1992年,王石在决定确立房地产为万科主业的时候,万科管理层就有意识地打造和丰富自己的品牌内容。这一年,万科在上海、北京、天津、沈阳、深圳、成都等地推出了大规模的居民住宅小区,形成“万科城市花园”系列品牌;同一时期,万科物业管理公司成立,所推行的物业管理模式也成为万科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4年,万科就在第三十六类不动产事务上对“万科”商标进行注册,并对可能产生的商标侵权不断提出异议和争议。而后,伴随房地产业务在全国各主要城市展开,万科除了将“万科”进行商标注册外,还对开发的“万科城市花园”、“万科四季花城”、“万科花园新城”等系列品牌进行了注册。

    鉴于房地产商标在商标注册时属于服务商标,并在多个类别中相关,万科管理层充分考虑到了商标注册的全面性,除在第三十六、三十七类与房地产紧密相关的类别注册外,在与房地产有关联的第十九、四十二类也进行了注册,把商标保护的效力和范围最大化。

    与同中国其他行业性问题一样,伴随着品牌的成功打造,品牌保护便成了王石及其团队无法回避的问题了。这期间,万科也多次不得不动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品牌与商标权益。万科在中国地产品牌保护方面继续走在了同行业者的前面。此处引述万科内部资料记载的几件事例:

    2001年12月,浙江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绿都四季花城特刊”的形式宣传其开发的四季花城楼盘。在这之前,万科集团已于1999年以“四季花城”为名称在深圳、沈阳、广州等城市开发系列楼盘,并荣获“中国名盘”等多项称号。同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万科还依法取得了“四季花城”图形加文字组合商标专用权。于是,2004年8月,万科集团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浙江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绿都?四季花城”项目侵犯万科集团“四季花城”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过一审和上诉,法院最终认定:万科集团所取得的是第三十六类的服务类商标,绿都公司将“四季花城”文字和被控标识作为其开发楼盘的名称和标识使用,这种使用不是在第三十六类服务或类似服务上使用,也不是在与第三十六类服务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绿都公司的行为不具备商标侵权构成的必要条件。

    也许是维权的失败,使王石和万科管理层看到了房地产品牌保护的艰难与不易,也认识到仅仅进行注册商标是不够的。后来就有人认为,这一事件更坚定了王石要申请驰名商标的决心。

    与上面事件不同的是,2005年初发生的事件对于王石和万科人来说,具有一定的正面意义。

    2005年初,万科发现日照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中含有“万科”字样,同时日照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的域名中包含了与“VANKE‘’商标相近似的文字。当年8月,万科就发函到日照中院要求立案,后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日照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限期完成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在经营活动及广告宣传中不再使用“万科”。

    这也许是万科在处理商标侵权事件中较为顺利的一次了。

    不过,王石也许明白,在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对自己知名商标的保护之路,依然曲折而又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