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隶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限,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
原文意为:我从三十岁以来,就以靠做官来发财为可耻,把宦囊积钱留给子孙当做可羞可恨,所以私下立誓,决不依靠做官发财,神明可鉴别,我不会食言。解读
靠官发财,是许多人的“金点子”。但曾国藩却拒绝这种方式,并自认为可耻。
曾国藩经常告诫弟弟们,不要把做官当做发财的手段,曾国藩曾说:“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也就是说,他自从三十岁以来就非常痛恨将做官当做敛取钱财的工具,认为把这样的钱财当做家产留给子孙是一种耻辱,因而曾国藩发誓绝对不会靠官获取钱财。
曾国藩经常把自己的俸禄每月寄些钱回家伺奉父母,还有一些就拿来救济贫穷的亲戚族人,俸禄发得多的时候,得到他救济的人就越多,曾国藩不会把这些钱存起来留给儿子们享用。曾国藩认为,如果儿子们有能耐,贤良的话,那么不用依赖自己的积蓄也能自谋生路,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如果儿子们没有出息,那么自己把俸禄存起来,就相当于做了一份孽,儿子们将来倚权仗势,为非作歹,就会坏了自家的名声,所以,曾国藩暗下决心,绝不把做官当做发财的手段,绝不遗留钱财给儿孙。
曾国藩在京城做官十多年,可是他在京城寓所中的财产只有两样,一样是衣服,一样便是书。在廉洁方面,曾国藩除了每月拿取俸禄,从不取一分不义之财,他终生生活清淡,死守着寒素的家风。在一次给弟弟们的家书中,曾国藩写道:“我仕宦十余年,现在京寓所有,惟衣服、书籍二者。衣服则是当差者必不可少,书籍则我生平嗜好在此,是以二物略多…除此二者,余断不别存一物以为宦囊,一丝一粟不以自私。”在曾国藩的眼里,将做官当做一种工具、一种敛取钱财作为发家的手段是万不可取的,更是可耻的。
曾国藩身居二品高官,按理说,他原本可以生活得很舒适,可是他认为贪图享受就会磨灭进取的志气,是要以人格和高尚的气节为代价。因而曾国藩的高风亮节深为人们所称颂。以做官发财为可耻
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隶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限,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
原文意为:我从三十岁以来,就以靠做官来发财为可耻,把宦囊积钱留给子孙当做可羞可恨,所以私下立誓,决不依靠做官发财,神明可鉴别,我不会食言。解读
靠官发财,是许多人的“金点子”。但曾国藩却拒绝这种方式,并自认为可耻。
曾国藩经常告诫弟弟们,不要把做官当做发财的手段,曾国藩曾说:“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也就是说,他自从三十岁以来就非常痛恨将做官当做敛取钱财的工具,认为把这样的钱财当做家产留给子孙是一种耻辱,因而曾国藩发誓绝对不会靠官获取钱财。
曾国藩经常把自己的俸禄每月寄些钱回家伺奉父母,还有一些就拿来救济贫穷的亲戚族人,俸禄发得多的时候,得到他救济的人就越多,曾国藩不会把这些钱存起来留给儿子们享用。曾国藩认为,如果儿子们有能耐,贤良的话,那么不用依赖自己的积蓄也能自谋生路,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如果儿子们没有出息,那么自己把俸禄存起来,就相当于做了一份孽,儿子们将来倚权仗势,为非作歹,就会坏了自家的名声,所以,曾国藩暗下决心,绝不把做官当做发财的手段,绝不遗留钱财给儿孙。
曾国藩在京城做官十多年,可是他在京城寓所中的财产只有两样,一样是衣服,一样便是书。在廉洁方面,曾国藩除了每月拿取俸禄,从不取一分不义之财,他终生生活清淡,死守着寒素的家风。在一次给弟弟们的家书中,曾国藩写道:“我仕宦十余年,现在京寓所有,惟衣服、书籍二者。衣服则是当差者必不可少,书籍则我生平嗜好在此,是以二物略多…除此二者,余断不别存一物以为宦囊,一丝一粟不以自私。”在曾国藩的眼里,将做官当做一种工具、一种敛取钱财作为发家的手段是万不可取的,更是可耻的。
曾国藩身居二品高官,按理说,他原本可以生活得很舒适,可是他认为贪图享受就会磨灭进取的志气,是要以人格和高尚的气节为代价。因而曾国藩的高风亮节深为人们所称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