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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11)打比方也要高雅
    在交际口语中,打比方是最常用的一种表达技巧。它可以把事情说得形象生动,富有情趣,把深奥的道理阐述得浅显易懂,精彩的比喻还可以调节社交现场的气氛,让人产生愉悦感。但是,也有些人打比方过于粗俗、欠雅,如同不和谐的音符,让人反感,影响交际。尤其是运用粗俗比喻对他人做出评价时,负作用更为明显。下面任举几例:

    1.拿动物作比

    比如,有人在批评再次出现失误的人时,说:“你是属驴的,记吃不记打!”对方一听就拧了脖子。再如,对一个贪吃的人,这样说:“瞧你胖得像头猪似的,还吃,不忌嘴!”对方听了很不高兴。还有人拿猴子、狗熊、狗等动物作比,说明他人的缺点和不足,都属不尊重别人的具体表现。

    2.拿物件作比

    比如:有人对办事不灵活的人提出批评时,说:“你就是个榆木疙瘩脑袋,一点灵活劲儿也没有!”还有人这样说:“你是石头,没有长着嘴?为什么当时不说?”对方听了很不服气。比喻不雅,也会得罪人。3.用丑恶事物作比比如,一个姑娘抹口红太浓,有人冲她说:“瞧你的嘴巴和吃了死耗子似的,真怕人!”姑娘一听就火了:“我喜欢,你管得着吗!”再如,老王见同事穿一件灰不溜湫的旧衣服,便说:“瞧你也真会打扮。和马王堆出土的古尸差不多,没有一点鲜亮劲儿!”对方一听就没有好脸色,反诘道:“谁有你会穿?花里胡哨的,像个狐狸精!”闹得彼此都不愉快。

    从上面几例不难看出,当人们使用不雅事物作比,用于表达否定的意向时,因其刺激性很大,易于伤人自尊。即使彼此之间关系较为密切,对方心里也会不高兴。因此,在社交口语中,我们应杜绝粗俗欠雅的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