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的一天午后,我们的捕鱼队伍出征似地出发了。那段有大鱼出没的新河离我们村有七八里路,我们目标明确,直奔大鱼而去。大网搭在一根硬木杠子上,由两个叔辈的人抬着前行。堂叔背着好几节水车链子,准备用作大网的坠脚。堂叔家的黑狗也跟来了,在堂叔前面跑着,一副孙行者的轻快模样。我们去捕鱼,不是去撵兔子,黑狗派不上什么用场,它参加进来纯属多余。但黑狗是个爱凑热闹的家伙,且消息灵通,对任何有可能发生热闹事的苗头都不肯放过。
一路两边都是浓绿的庄稼,午后的田野静悄悄的。我们的捕鱼队伍不算小了,可跟一望无际的庄稼的队伍比起来,我们的队伍就不显眼了。庄稼的队伍是整肃的,立正就是立正,日夜都不走样,让人起敬。我们这支临时召集起来的捕鱼队,年龄参差不齐。有爷辈的人,有叔辈的人,也有我这么个小字辈儿。别管如何,他们都是青壮年,只有我自己是个未成年人。我觉出自己与这支捕鱼队不太协调,落落寡合地走在一边。我心里一直没有底,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在局外人看来,我也许跟那只黑狗一样,顶多只能充当一个看热闹的角色。想到这里,我想把黑狗唤过来,跟我一起走。黑狗没有名字,我唤它跟唤狗的通称一样,把它唤成“咬儿”。
我说“咬儿咬儿咬儿,过来”。黑狗年龄比我小,四条腿着地时个子也比我矮,我在黑狗面前总算有一点优势。然而黑狗像是看透了我的心思,听见我唤它,它只是回过头看了我一眼,不愿与我为伍似的,并没有跑到我身边来。这个小狗东西!
随队参加捕鱼的事,是堂叔通知我母亲,让母亲转告我的。母亲对这件事很重视,她没有征求我的意见,就决定让我去。以前母亲让我干什么事不是这样,比如到我姑姑家走亲戚,母亲都是把主动权交给我,我愿意就去,不愿去就不去。这次母亲直截了当地对我说:“明天十家大网户去逮鱼,你跟他们去吧。”我不是不想去逮鱼,逮鱼历来是让人兴奋的事,我是不知道让我干什么。母亲见我不说话,说:“人家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反正每家都得出入,这是规矩。”母亲提起了我父亲,说要是我父亲还活着,说什么也舍不得让我去。我不能听母亲提起父亲,母亲一提起我下世的父亲,我心里顿时就沉了。我答应了我去。堂叔在村街上看见我了,喊了我的名字。让我深感不大适应的是,堂叔喊的不是我的小名,而是全名全姓的学名,也就是大名。在我们家乡,长辈的人一旦开始叫你的大名,事情就比较郑重了,预示着他们将把你当大人看了。堂叔的口气果然是郑重的,他问我,去逮鱼的事母亲告诉我没有。我说告诉了。堂叔说那就去吧,现在学校放假了,不会耽误你的功课。堂叔既是大网户的网头,又是生产队的队长,在村里说话很有权威性。堂叔对我这样说话,我只能荣幸地点头服从。对了,前面说到的被土匪打死的我的大爷爷,就是堂叔的父亲。堂叔的父亲被万恶的土匪用长矛捅穿小肚子身亡时,堂叔不过十来岁,比我去参与集体捕鱼时的年龄还小一些。少年丧父的堂叔不知怎么就长成了一位独立的、颇具号召力的人物,不能不让人佩服。实在说来,母亲对这件事重视得有些过头了,我又不是替父从军,外出远征,母亲不必拉马坠蹬地紧着为我做准备工作。母亲找来一顶高粱篾编的帽壳,要我一定戴上,说午后的太阳正毒,别晒上了毒气。母亲找出一双父亲生前穿过的半旧的球鞋,让我穿上试一试。球鞋有些大,穿在脚上前面空出许多,我不想穿。母亲说河坡里有蒺藜和蛤蜊碴子,不穿鞋万万不行。还说穿上球鞋干起活儿来脚下有弹力,坚持让我穿。母亲一再嘱咐我,出去和大人一块儿干一定要有眼色。我不知眼色为何物,但我说知道了,口气有些不耐烦。更让人感到不好意思和不可理解的是,中午做好了汤面条,母亲先给我捞了一碗稠的。母亲对我的姐姐、妹妹和弟弟们宣布似地说我要跟着大网去逮鱼,出力大饿得快,得多吃点稠的。母亲这种优待家庭长子的做法,我的一娘同胞的姐弟们似乎已经习惯了,他们比我理解得好,从不提出任何异议。有压力的是我。母亲把事情搞得这样隆重,我真想摇身一变,变成哪吒那样无所不能的人物,伸手把大鱼从新河里拎出来,抛向空中,再摔到岸上。